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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清勞工保險】中小企該如何為員工選擇?


購買香港保險中的勞工保險履行僱主的責任——不論合約期、兼職或全職,僱主都需要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若然不幸發生意外,僱主及僱員均受保障,為防止觸犯法例,請務必給您的公司進行投勞保。任何僱主若不依法例投購勞保即屬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職場上工傷、意外無處不在;作為一個稱職的僱主,必須要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確保僱員工作安全。勞工保險正正是保障員工在職場上安全的一大防護盾,僱主應該投購合適勞保,加強對員工身心健康的保障。以下來將會為各位老闆們介紹究竟中小企應該如何選擇合適的勞工保險,為僱員的安全增添一道防線。


什麼是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 (「勞保」)的正式名稱是「僱員補償保險」(Employees’ Compensation Insurance)。勞工保險是保障僱員因工意外受傷,甚至死亡,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時,僱主有能力履行責任支付補償。根據香港法例《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為員工投購勞工保險。在香港法例下,僱主每聘請一位員工,便要為其購買勞工保險,並承擔對僱員遇上工傷時的責任,否則不可僱用員工從事任何工作。換句話說,即使公司只有一位員工,也需要為其投購勞保。若僱主未能按有關條例為員工購買勞保,則屬違法行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僱主必須負上法律責任及面臨罰款,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勞工保障的最低要求

值得留意是,勞保的最低投保金額為:

  1. 僱員數目少於200人的公司,以每宗事故計算的最低投保金額不少於港幣1億元;

  2. 僱員數目超過200人的公司,以每宗事故計算的最低投保金額不少於港幣2億元。


無論如何,這只是最低投保的金額。事實上,僱主應該考慮更充足的保額選擇,讓公司不需要因勞工工傷而支付巨額賠償,為員工及公司提供多一份保障

要為兼職或試用期中的員工購買勞保嗎?

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僱主都必須為全職、兼職及試用期中的員工購買勞工保險

以下為勞保需要函蓋的員工:

  • 短期員工

  • 全職員工

  • 試用期員工

  • 特設員工

  • 外傭

  • 季節性員工

我的員工長期處身於海外工作,他們需要勞保嗎?


只要你的員工是在香港聘請的,而你作為僱主接受香港法院的管轄,根據《僱員條例》你仍然需要為這些員工投保。

購買勞工保險的開支


僱主為每位員工購買勞工保險的開支大多數都低於$1000港幣。然而,不同因素會影響保費,當中以行業/職業及員工的總收入為主要基準:從事的行業/職業是重要的指標,皆因高危職業,例如地盤工人,會有更大機會遇上工傷,其保費亦會因而調高;員工總收入亦是勞工保險的重要基準,皆因賠償金額與收入狀況掛鉤。

除了行業/職業及員工總收入外,承保方亦要留意其他影響因素:

  • 僱主的索償紀錄

  • 僱主對職業安全、健康及風險預防措施

  • 行業及職業出意外的頻率

值得留意的是,僱主必須為保單付上全責,並不能在其收入中扣除,否則屬違法行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僱主需負上法律責任。


團體醫療保險 必不可少


在香港,僱主並非強制需要為員工投購團體醫療保險,但作為一個貼心的僱主,應考慮投保,加強員工的身心健康,長遠有利公司的業務發展。為員工提供員工福利有利中小企留住人才,根據Randstad’s Employ Brand Research Report 2020,在受訪員工中,有7成半認為醫療是他們最希望擁有的員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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